福州车主8.9万买二手凯迪拉克,合同写无事故,发动机竟被换过

最近,福州一位陈先生的购车经历在网上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和讨论。

事情的经过听起来确实挺让人堵心的:陈先生花了差不多九万块钱,从一家二手车行买了一辆看起来光鲜亮丽的凯迪拉克,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车辆“无重大事故”。

可等他高高兴兴地把车开回家,拿到车辆登记证一看,才发现一个让他难以接受的事实——这辆车的心脏,也就是发动机,居然在几年前就被整个换掉了。

这下问题就来了,更换发动机算不算是“重大事故”?

车商在卖车的时候,到底是有意隐瞒,还是真的不知情?

这笔交易,陈先生究竟是踩了坑,还是遇到了一个行业里的灰色地带?

咱们今天就来把这件事里里外外捋一捋。

事情的开端很符合现在人们的消费习惯。

陈先生是在抖音平台上刷到了这辆车的信息,视频里一位姓陈的女车商把这辆2017年的凯迪拉克夸得天花乱坠,核心卖点就是“原版车”,车况非常好。

对于想买二手车的人来说,“原版原漆”几乎是最高级别的评价了,意味着车子没出过什么大问题。

被吸引的陈先生很快就到线下的车行去看了实车,现场感觉也不错,于是在车商的催促和保证下,爽快地签了合同,并在6月6号支付了8.9万元的全款。

因为要办过户手续,陈先生就把身份证等证件寄给了车商,自己先把车开了回来。

然而,这份喜悦并没能持续多久。

几天后,当车商把办好的车牌和车辆登记证寄过来时,陈先生翻看登记证,一个晴天霹雳砸了下来。

在登记证的“变更记录”一栏里,白纸黑字地记录着:这辆车的发动机号码在2020年9月发生了变更,变更的理由是“索赔”,更换的配件是“发动机总成”。

“发动机总成”这个词可不是小事,它意味着整个发动机连带相关的附件都被换掉了,这相当于给汽车做了一次“心脏移植”手术。

而“索赔”这个理由,通常指向的是车辆在保修期内因为自身存在质量缺陷,由厂家免费进行了更换。

这个发现让陈先生的怒火一下就上来了。

他认为,发动机是汽车最核心的三大件之一,更换如此重要的部件,车商在销售时理应尽到最基本的告知义务。

当初信誓旦旦保证的“原版车”,现在看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更让他觉得气愤的是,他随后去4S店查询了这辆车的维修保养记录,发现这辆车在今年2月份的记录里程数是1.4万公里,可他买车时,仪表盘上显示的里程数却只有1.2万多公里。

这意味着车辆的里程数很可能被动了手脚。

祸不单行,车子开了没几天,后轮又出现了冒烟的毛病,他自己掏腰包花了近千元才修好。

这一连串的问题让他觉得,自己是被车商给“套路”了。

于是,他找到车商,要求退车退款,并赔偿他后续的维修、保养等费用。

他觉得,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按理说应该“退一赔三”,自己只要求退车已经是非常克制了。

面对陈先生的退车要求,车商陈女士却给出了一个让他无法接受的答复。

她表示自己也很“委屈”,声称她收车的时候并不知道这辆车的发动机换过。

她的理由是,她查询了车辆的保险出险记录,也看了上一任车主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这两份材料上都没有提到发动机更换的事情。

她后来了解到,发动机更换是因为“原厂索赔”,也就是厂家因为质量问题进行的召回更换,这种不涉及交通事故的维修,在常规的检测报告和出险记录里是体现不出来的。

因此,她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主观上隐瞒的意图。

紧接着,她又搬出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强调合同上只约定了“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火烧”。

她认为,因为质量问题由原厂更换全新的发动机,这并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所以不能算作“重大事故”,因此车行并没有违约。

她甚至表示,更换了原厂发动机,对车辆的价值和使用并没有负面影响。

至于里程数不一致的问题,她则认为是4S店的人报错了,不承认调过表。

最后,她还抛出了一个说法,声称这次交易她只是一个“代卖”的中介,合同是陈先生和前车主签的,她只是代签了一下,自己就赚了几千块钱的辛苦费,所以退车是不可能的,最多只能帮忙和前车主协商,给陈先生一些经济补偿。

这套说辞下来,基本上是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陈先生也尝试了报警和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但都因为这次交易的合同主体是个人对个人,车行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比较模糊,导致相关部门难以直接介入。

那么,这件事到底该怎么看呢?

我们不妨听听专业人士的分析。

消费领域的专家认为,车商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发动机作为车辆的“心脏”,其状态直接关系到车辆的性能、安全性和未来的保值率。

即使更换的是原厂全新的发动机,也改变了车辆的原始状态,在二手车市场上,这类车辆的价值通常会打折扣。

因此,行业内的普遍共识是,更换发动机属于重大维修历史,必须在交易中明确告知买家。

作为专业的二手车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通过更细致的检查,比如查看发动机舱内的机脚螺丝是否有拆卸痕迹等方法,来核实车况的真实性。

用一句轻飘飘的“我不知道”来为自己的失察开脱,实际上是在规避本应承担的销售者责任。

这种隐瞒关键信息的行为,足以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然而,从更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问题就变得复杂一些。

律师指出,法律上认定“欺诈”需要非常充分的证据,关键在于要证明卖方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车商声称自己不知情,虽然听起来难以置信,但由于“原厂索赔”确实是常规检测的盲区,要拿出铁证证明她“明知故犯”是相当困难的。

不过,即使“欺诈”难以认定,也不意味着陈先生就只能自认倒霉。

律师提出了另一个法律概念,叫做“重大误解”。

通俗地讲,就是陈先生之所以愿意花8.9万元买这辆车,是建立在“这是一辆发动机未经更换的原版车”这个认知基础上的。

现在事实证明,这个基础认知是错误的。

卖方(无论是车商还是前车主)没有披露这一足以影响交易决定的关键信息,导致了陈先生对车况产生了根本性的误解。

在这种情况下,陈先生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这份合同,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退车退款。

这个案例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当前二手车市场的一些真实问题。

信息不对称永远是消费者最大的风险。

它提醒我们每一个想要购买二手车的人,不能仅仅听信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口头承诺,也不能完全依赖一份简单的检测报告。

在做出最终决定前,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主动要求查看车辆的所有原始证件,特别是车辆登记证,上面的变更记录是做不了假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白,一个专业的二手车商,其所承担的责任远不止是牵线搭桥,他们的专业性更应该体现在对车况的全面核查和对消费者的如实告知上。

这件事的后续如何发展,不仅关系到陈先生个人的权益,也对规范整个二手车交易市场有着不小的警示意义。